各团体会员单位:

经研究,现将《四川省作家协会主管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试行)》印发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四川省作家协会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

 

 

四川省作家协会

主管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决定在我会范围实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以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社会组织规范发展为导向,通过规范登记审查、加强管理服务、依法开展监督、积极鼓励引导,着力解决当前社会组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社会组织更好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四个服务”作用,为助推中国式现代化四川建设、治蜀兴川迈上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通过牵头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相互协同、共同推进,完善党建引领、部门监管、社会监督和自律自治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到2025年底,我会社会组织规模更加适当、结构更加合理、治理更加有效,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更加优化,风险防范能力显著增强,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更加稳固、服务能力有效提升、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二、主要行动

(一)登记规范化建设行动

1.规范政务服务标准。推进社会组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按照《社团管理条例》,明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内容,严格按照条例和《四川省作家协会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开展社会组织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并及时进行合理化调整。

2.加强名称和业务范围规范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名称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名实一致性审查,审核通过的名称不得超越我会法定权限和行业管理范围。开展社会组织名称自查和清理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社会组织名称,通过名称变更、注销登记等方式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处理。强化对社会组织业务范围审查,增强名称、业务范围和业务主管单位职能职责的关联性审查,监督指导社会组织严格按照业务范围开展各项活动。

3.实行事先告知提示。在社会组织登记成立阶段,开展事先告知提示,引导发起人签收事先告知书、捐资人签署捐资承诺书,推动把签署申请登记成立事先告知书和申请登记成立捐资承诺书作为登记档案要件材料。

4.强化负责人审查备案。指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负责人选任、公示、履职、管理、监督、退出等制度,负责人一般不得超龄超届。通过会议、培训、政策宣传等方式加强事前指导。结合年检年报、抽查审计、等级评估等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引导社会组织按照“一届一备、变更必备”的原则及时完成负责人变动备案,推动实现负责人应备尽备。

(二)治理规范化建设行动

5.推进理事会规范建设。落实《四川省作家协会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标准,推动我会社会组织建立和完善以章程为依据、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治理运行机制,严格落实会前通知、会议类别、参会人数、选举方式、监票计票、有效决策人数等具体要求,提升民主能力、激发内生动力,推动依法自治自律、规范高效。

6.健全内部治理制度。推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会员(会员代表)、理事会成员、负责人等重点人员名单管理和公示公开制度。 建立健全人员、资金、资产、财务管理、证书、印章、档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纠纷解决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并实施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加强问题研判和风险预警,防范化解社会组织内部治理风险和问题。

7.加强重点业务活动监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收费行为、节庆展会研讨活动等重要活动管控,推动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清理优化,精简规范社会组织举办节庆展会研讨活动,依法依规查处违规收费,督促落实相关财务管理要求,引导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各类活动。

(三)综合监管促进提升行动

8.加强协同联动。针对不同领域、层级、类型的社会组织,推进分类指导、分类监管。健全牵头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监管机制,优化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强化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理事会成员、资金、项目、日常活动的监管,细化分类统计数据,健全完善日常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

9.强化年检核查。细化年检审查标准,加强部门沟通,强化对社会组织内部机构、分支(代表)机构、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纠纷的管理监督。加强年检结果、年报发现问题的分析运用,向年检不合格、基本合格的社会组织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对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10.加强协同整治。对抽查发现问题的社会组织,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完善信用信息监管,对未按期完成整改或不能有效承诺整改完成时限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对拒不整改的社会组织,依法启动处罚程序。

11.发挥评估效能。建立全省统筹、分级管理、分类评定的评估工作体系,着力提高等级评估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完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加强评估队伍建设,引导社会组织持续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内部治理、提高服务能力。加强评估结果运用, 推动落实好政府购买服务、财政税收支持等相关政策。

12.开展非营利政策宣传。通过培训教育、调研座谈、实地走访等方式,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四川省作家协会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要求,引导社会组织始终保持非营利、公益性的基本属性。

13.健全非营利内控制度。推动社会组织严格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制度要求,健全财务管理内控程序,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严防项目、资金、收费、票据等“体外循环”。 加强项目实施和经费预算执行管理,依法组织项目自查评估、总结验收和专项审计,提高财务和项目管理水平。

(四)执法监督质效提升行动

14.推进柔性管治。在加强执法监督的同时,对未参加年度报告、未接受年度检查、年检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审计中发现问题的、信访频发的社会组织分类采取谈话提醒、行政约谈等柔性管治方式,督促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合法合规性运行。

15.提升执法效能。依法严肃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社会组织超章程开展活动、违规收费、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等行为,及时公布处罚决定,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登记;涉嫌犯罪的,按规定及时移交公安司法机关。通过公告查处结果、宣传典型案例、曝光违法行为等方式,强化个案执法效应和提升整体执法效能。

 (五)培优赋能服务提升行动

16.加大培训培育力度。组织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执法监督工作业务培训,提升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能力。牵头部门要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分类别、分层次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培训、实训,助力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能力提升。 用好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培训和政策宣传。

17.涵养公益向善文化。持续推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内容纳入社会组织章程,引导社会组织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推动社会组织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公益人文情怀,加强行风、学风建设和自律管理,营造诚信职业良好氛围。支持社会组织打造文化品牌,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丰富文化建设载体, 更好发挥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积极作用。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牵头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各要履行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牵头职责,及时向党组汇报工作,争取党组的重视和支持,努力把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牵头协调、业务主管机关具体指导作用,着力推动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财务和人事管理、研讨活动、对外交往、按章程开展活动等事项进行监督管理职责,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二)强化协同联动。牵头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注重发挥部门联动协同优势,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与民政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常态化推进工作机制,着力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建立长效机制。牵头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各要结合全省整治社会组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和本次专项行动计划,发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监督的薄弱环节,找到政策法规不足短板,加强政策创制,推进将专项行动成果上升为制度安排,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社会组织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推动形成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