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繁荣我省优秀长篇作品创作,经第十一届四川文学奖筹备工作会议研究,决定补充征集本届四川文学奖评奖年限内长篇小说和长篇报告文学作品,具体办法如下。
一、征集范围
评奖年限内(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中国大陆地区公开出版发行的文学期刊、出版机构发表、出版的长篇小说和长篇报告文学作品。
二、征集时间及程序
1.自本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止。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征集程序与《第十一届四川文学奖参评作品征集公告》一致(详见四川作家网、“文学川军”公众号)。
第十一届四川文学奖评奖办公室
(四川省作家协会创作研究室)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