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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四川省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优秀作品奖参评作品征集公告
来源:四川作家网 编辑:梁曌 时间:2021-04-29

现将第八届四川省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优秀作品奖参评作品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奖年限和奖项设置

1、第八届四川省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优秀作品奖评奖年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第八届四川省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优秀作品奖设置奖项3个,获奖作品总数为13件:藏文作品奖2件,彝文作品奖2件,汉文作品奖9件。

二、征集办法

1、第八届四川省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优秀作品奖参评作品,由四川省作协团体会员单位、四川省作协创联部和有关报刊社、出版社和网站推荐。

2、四川省作协团体会员单位推荐本地区本系统作家的作品,四川省作协创联部推荐省直单位和非团体会员单位作家作品,报刊社、出版社推荐本社发表和出版的作品,网站推荐本网站发表的作品。

网站推荐的作品须已完成,推荐时须声明该网站拥有作品的独家版权。

3、每个团体会员单位推荐作品原则上不超过2件(甘孜、阿坝、凉山州各不超过10件,绵阳、乐山、雅安、攀枝花市各不超过4件);四川省作协创联部推荐作品不超过20件;每家报刊社、出版社、网站推荐作品不超过3件。

4、有关推荐须经作者明示同意并获得相关授权。

5、符合参评条件的作者可向上述单位或部门提出推荐参评要求。每个作者限申报一件作品。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征集范围

1、第八届四川省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优秀作品奖评选门类包括:藏文作品奖、彝文作品奖和汉文作品奖。

2、凡四川籍或在四川工作一年以上的外省籍少数民族作者,用藏文、彝文和汉文创作,于评奖年限内在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报纸、期刊、出版社、网站首次发表或出版的作品,不分单篇和成书,均可参评。汉文译为藏文、彝文或少数民族文字译为汉文的作品,均可参评。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3、单篇以首发报刊作品参评,不接受文集收录的作品参评。结集作品,出版年月前三年内创作的内容须占全书字数三分之一以上,推荐时须另附列表,注明每篇作品写作或首次发表的日期,并由推荐单位证明属实,加盖公章。不接受多人合集、个人多体裁合集作品参评。多卷本作品应以全书参评。

4、在评奖年限内已获中国作协主办的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的作品,不再参评四川省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优秀作品奖。

四、征集程序及时间

1、各推荐单位全面征集本地区、本系统或本部门参评作品,初评出推荐作品,到四川作家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第八届四川省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优秀作品奖参评作品推荐名单》和《第八届四川省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优秀作品奖参评作品推荐表》,并加盖公章。推荐名单和推荐表须同时填写电子版和纸质版。推荐表纸质版须参评作品作者签名授权。

2、以单篇形式参评的汉文作品须提供作品原刊(报)1份及复印件10份,藏文、彝文作品各须提供作品原刊(报)1份及复印件5份;以成书形式参评的汉文作品须提供样书10本,藏文、彝文作品各须提供样书5本。藏文、彝文作品除报送原文作品外,须附上汉译内容简介。

3、纸质版推荐名单、推荐表和作品样书、样刊、样报及复印件等以快递方式寄送四川省作家协会四川省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优秀作品奖评奖办公室,勿用包裹方式邮寄。

电子版推荐名单、推荐表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

4、参评作品推荐时间为2021年5月1日至6月30日,截止时间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

五、评奖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成都市红星路二段85号 四川省作家协会四川省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优秀作品奖评奖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12

联 系 人:徐良

电  话:028-62702406,85919408。

电子邮箱:Zxcydmj@163.com

 

附件:1.《第八届四川省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优秀作品奖参评作品推荐名单》

          2.《第八届四川省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优秀作品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四川省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优秀作品奖评奖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