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作家网 > 公告公示 > 公告公示
第十届四川文学奖参评作品征集公告
来源:四川作家网 编辑:梁曌 时间:2021-04-29

现将第十届四川文学奖参评作品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奖年限和奖项设置

1、第十届四川文学奖评奖年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第十届四川文学奖设置奖项8个,获奖作品总数为16件:长篇小说奖2部、中短篇小说奖3篇(部),诗歌奖3部,散文奖3部,报告文学奖2部(篇),儿童文学奖1部,文学理论评论奖1部(篇),文学翻译奖1部。

3、设立四川文学奖特别奖。对在评奖年限内已获中国作家协会主办的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的作品,授予四川文学奖特别奖,不再参评四川文学奖。

二、征集办法

1、第十届四川文学奖参评作品由四川省作协团体会员单位、四川省作协创联部和有关报刊社、出版社和网站推荐。

2、四川省作协团体会员单位推荐本地区本系统作家作品,四川省作协创联部推荐省直单位和非团体会员单位作家作品,报刊社、出版社推荐本社发表和出版的作品,网站推荐本网站发表的作品。

    网站推荐的作品须已完成,推荐时须声明该网站拥有作品的独家版权。

3、每个团体会员单位推荐作品不超过5件,四川省作协创联部推荐作品不超过20件,每家报刊社、出版社、网站推荐作品不超过3件。

4、有关推荐须经作者明示同意并获得相关授权。

5、符合参评条件的作者可向上述单位提出推荐参评要求。每个作者限申报一件作品。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征集范围

1、第十届四川文学奖评选体裁和门类包括: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含小小说)、诗歌(含旧体诗词和散文诗)、散文(含杂文和随笔)、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和传记文学)、儿童文学、文学理论评论、文学翻译。

2、四川籍作者或在四川工作一年以上的外省籍作者,于评奖年限内在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报纸、期刊、出版社、网站首次发表或出版的文学作品,符合评选体裁、门类要求,均可申报参评。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3、长篇小说多卷本以全书参评;中短篇小说以单篇形式参评;小小说、诗歌、散文、儿童文学、翻译作品,以成书形式参评;报告文学、文学理论评论,以成书或单篇形式参评。

结集作品,出版年月前三年内创作的内容须占全书字数三分之一以上,推荐时须另附列表,注明每篇作品写作或首次发表的日期,并由推荐单位证明属实,加盖公章。

不接受多人合集、个人多体裁合集、合译与重译作品参评。单篇以首发报刊作品参评,不接受文集收录的作品。

4、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以汉语译本参评。

四、征集程序及时间

1、各推荐单位全面征集本地区、本系统或本部门参评作品,初评出推荐作品,到四川作家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第十届四川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名单》和《第十届四川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并加盖公章。推荐名单和推荐表须同时填写电子版和纸质版。推荐表纸质版须参评作品作者签名授权。

2、以单篇形式参评的作品,推荐单位须提供作品原刊(报)1份及复印件5份;以成书形式参评的作品,推荐单位须提供样书5本。翻译作品除提供5本译本样书外,另须附原文样书1本。

3、纸质版推荐名单、推荐表和作品样书、样刊、样报及复印件等以快递方式寄送四川省作家协会四川文学奖评奖办公室。请在快件外部标明参评作品的类别,如“中短篇小说”“诗歌”等。勿用包裹方式邮寄。电子版推荐名单、推荐表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

4、参评作品推荐时间为2021年5月1日至6月30日,截止时间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

五、评奖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成都市红星路二段85号四川省作家协会四川文学奖评奖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12

联 系 人:徐良

电  话:028-62702406,85919408。

电子邮箱:Zxcydmj@163.com

 

附件:1.《第十届四川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名单》

          2.《第十届四川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四川文学奖评奖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