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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作家协会创作研究室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四川作家网 编辑:梁曌 时间:2021-03-22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创研室职能简介。

开展文学创作、文学理论评论发展动态研究以及四川作家队伍调研;开展重点作品扶持、作家作品研讨,宣传推介四川优秀作家、作品;编辑出版《四川作家》报。

(二)创研室2021年重点工作。

1、 2021年度重点作品扶持工作。修订《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办法》,组织实施2021年度重点作品扶持工作,以年度重点作品扶持工作为抓手,鼓励作家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推出更多具有中国气派、四川特色、时代精神的优秀文学作品。

2、第十届四川文学奖、第八届四川少数民族文学创优秀作品奖评奖办公室工作。修订《四川文学奖评奖办法》《四川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优秀作品奖评奖办法》,担负“两奖”评奖办公室工作。

3、向上向外推荐优秀文学作品工作。按照《四川省作家协会向上级单位推荐文学评奖作品或文学扶持项目工作办法(试行)》规定,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国作协重点作品扶持项目推荐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第十一届(2017-2020)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征集申报工作等。

4、重点作品改稿会、研讨会。围绕重点扶持作品、重点作家作品,创新开展文学作品改稿会、研讨会。

5、重要文学报刊发表成果补贴工作。修订《四川省作家协会重要文学报刊发表成果补贴办法》,认真组织实施会员成果创作补贴。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创研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创研室2021年收支总预算191.88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63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薪级工资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创研室2021年收入预算19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8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创研室2021年支出预算19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23万元,占57.97%;项目支出80.65万元,占42.03%。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创研室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1.88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63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薪级工资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88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0.5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4.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0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创研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1.88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63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薪级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0.50万元,占0.2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4.96万元,占85.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2万元,占5.90%;卫生健康支出7.50万元,占3.91%;、住房保障支出7.60万元,占3.9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专业技术培训、继续教育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64.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创研室人员工资、社会保障、日常运转、重点文学作品扶持和重要文学报刊发表成果补贴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52万元,主要用于:创研室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80万元,主要用于:创研室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职工职业年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7.50万元,主要用于:创研室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31万元,主要用于:创研室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3.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无房职工住房补贴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创研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

公用经费27.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创研室2021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历年无公务接待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车辆,不需要安排经费。

(三)因公出国(境)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历年无因公出国(境)费安排。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创研室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创研室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创作研究室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创研室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6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空调机、一体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2020年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编制绩效目标,2021年创研室没有超过100万元的项目预算。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利息收入、赞助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本单位组织开展培训班相应培训费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 指本单位机关人员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履行职责所需的基本支出。

(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本单位物业管理费、二类及以上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通用项目支出。

(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省作协文学创作专项经费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相关支出等。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 主要指省作协按规定使用的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

(十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 主要指省作协按规定使用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省作协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省作协机关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等。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困难补贴、遗属生活补助等。

(十八)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九)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三)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二十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七)“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附件表格下载:四川省作家协会创作研究室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