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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微木依萝:二十一天(节选)
来源:《青年作家》2023年第6期 编辑: 时间:2023-07-05

两条路,一条大路和一条小路,他站在大路上,我站在小路上。我二十岁,他二十二岁。我们两个各站各路,一句话都不说。

他长得有点像演艺明星张国荣,主要是眼睛和眼神都像。我喜欢张国荣。因为他也喜欢张国荣。

这时候是秋天,天气冷飕飕的。我们这儿的山坡上还开花,有时候,他赶着牛去放,会采一把野花挂在牛脖子上回来。只有那个时候我羡慕牛,也羡慕他的情调,我愿意下辈子为他当牛做马。

他最大的缺点是害羞,我最大的缺点是不害羞,但又必须假装特别害羞。我毕竟是个女生,他们不喜欢女生没有女生的样子——他们,就是我那些朋友的爸爸妈妈,他们喜欢管闲事,对待别人的子女,眼光和评价都居高临下,他们不喜欢我穿短裙,尤其是丝袜,丝袜中的黑丝袜尤其不能,他们会用一句土话说我是“妖精十八怪”。

我爷爷还算开明,他甚至希望我压根儿没有女生的样子,能大胆地表达心意,是一个人最自信的表现,他是这么看待的。他说,害羞的人走不到两里地就迷路了,为什么呢?因为她什么都不敢去接触去认识,注定会迷路,迷路了不敢问路,就一个人在那些地方打转转,就会成为一只可怜的困兽。

我早早就撂下书本出去跑江湖了,支持我的人当然是我的爷爷,不过,他希望我不要过于忘形,一个人有自信是好事,过于自信就是坏事,聪明的人总是显得天真而笨拙,那是最内秀的一种品质和人格,他希望我是这样的人。我不知道自己内不内秀,天真笨拙我倒是很容易表现。我到离这儿一百里开外的城里当了一名理发师的徒弟,这个活最开始我蛮喜欢的,现在好像有点儿排斥了,随着时日一久,我甚至有点儿恐惧。

我最拿手的理发技术是给人剃光头。一颗一颗的头,不论送进来是茂盛还是稀疏,最后在我的手眼之下都会一毛不剩。我有时候会有罪恶感,别人想要的可能是改头换面,可我只会剃光头,也总是忽悠他们剃光头,也总是让我得逞;我送出去的头一个比一个荒凉,那些背影,那些光秃秃的背影,一个一个的脑袋在我眼前的马路上消失,就像滚入红尘深处的坏鸡蛋,那是谈不上任何好看的,但是他们相信他们很好看,因为就在变成光头之前,我把这些光头的样子挨个儿夸赞了一番,他们很少受到夸赞,在这个小小的山窝里的小城市,很少有人真诚而耐心地对别人说好听的话;可怎么办呢,我说完那些漂亮的话内心是追悔的,理发的技术没有学好,倒像是先把撒谎的基本功练得炉火纯青。这也许要怪我的师傅,他说我反正也不会更高级的手艺,如果要学习理发,就必须先学会怎么使用剪刀和推子,以及训练自己的胆量和口才,害怕别人生气的方法永远是让他们挑不出我手艺方面的缺陷,只有剃光头能让我不露马脚。但我不能怪师傅,只能怪自己学得不够快,或不够认真。有时候我大概良心发现了,会躺在夜晚的寝室里抱着膝盖想:“明天我要好好学习别的发型,眼睛一定要聪明,师傅教的时候,一看就会,一上手就熟练,手不能抖,心不能怕,我要学习剪短碎发、长碎发、寸头、平头,什么头都行,就是不能没完没了地剃光头了。”可是第二天一早,当我换上理发师的白衬衫,站在理发店明晃晃的镜子跟前,对着或稀疏或茂盛的头,手里的剪刀和推子就不稳定了,我就又会甜言蜜语地劝说这颗脑袋的主人,发挥起一个理发师学徒的最大基本功:口才。而我们的理发店招牌写的却是:美,从头开始。

美,相对于当下的我,明明是从骗一个算一个开始。我嫌弃我自己。我像个骗子,技艺不精,撒谎成性。

但我从未想过将他的头发扒光。他那茂密的头发,应该是世界上最好看的头发。

他站的路两旁全是水麻树和秋天的深草,白天的太阳底下,即便风冷也够晒的,他的脑门儿在阳光下发亮,眼睛盯着旁边的山梁。他终于转过身去,把背影丢给我了。当一个人不敢面对什么,或者他在意什么,就会把背影抛给什么。欲擒故纵,一定是这样的。他想让我先说话。但我也不能先说,我有个非常要好的朋友跟我说,如果你喜欢一个男生,一定不要先表达心意,那样会很被动,谁先说谁就输了。

那我只能听从朋友的建议。这方面她比我有经验。

但我快要失去耐心了,太阳晒着我们两个,晒得我心里那点儿底气和自信都要融化了。也许他对我没有什么意思呢?我是故意走来与他相遇的,故意安排好了这么一个巧合。我跟他打招呼的时候说的是:“我有话要跟你说,你没有话跟我说吗?”我觉得我不能完全听从朋友的建议了,我一定要设法让他把心里话抖明白。我也最好说点儿什么。

“你不说话吗?”我补问道。

他摇头,然后就站在那儿等我说。我怎么能说。该死的,他这个蠢蛋,昨天晚上他可不是这样的呀。

昨天晚上,月光下,他没有这么别别扭扭,他那个时候最像张国荣了。我们也是在这个地方相遇的,我从邻居家里看完电视剧回家,他则在路上像个鬼似的游荡,游到这个地方遇见了。我们站着聊了许久,心情都很舒畅。昨天他说,如果明天我们还在这个地方相遇,说明我们有缘分。至于什么缘分,他没有说明。所以今天我特意观察他的行踪,然后跑到这里来相遇,想知道他昨天说的缘分是什么缘分,友情,还是什么?他说话说半句,就像他的身高那样,长到还不高的时候突然就不长了。我其实很不喜欢男生跟我一样高,或者只比我高出那么一点点儿。我喜欢他们更高一些,精瘦而干净,言语温和,风度翩翩。

“你不是有话要说吗?”他终于肯说话了,可这说的什么话呀,哪里是我有话要说,应该是他有话才对。

“你不说我就走了啊。”他说。

真是个猪八戒啊,天哪。

“你知道猪八戒喜欢背媳妇吗?昨天我看的电视剧里面这样演的。”我说。

“噢。”

“你是不是不喜欢我?”

“啊?”

“那你是不是喜欢我?”

他脸一红。

咳,我真是没有半点儿耐心了。

“你昨天说的缘分是什么缘分?”

“就是缘分呗。”

“你应该剃光头的。”

“啥意思?”

“啥意思也没有,留这么好看的发型,啥意思也没有。”

“你好像在生气。”

“怎么会呢,我一点儿也不。”

“你妈妈昨天是不是骂你了?你偷喝了酒。”

“我现在还是醉的,前天我也喝了酒,前天的酒到今天我还没有醒过来,但没有人骂我。”

“你肯定在生气。”

“你管得着么?”

“你不要这样,我今天本来有话要说,你这样生气,我就不知道说什么了。我一直在酝酿。”

“酝酿?等你酝酿好,我都老了。”

“啊?”

我准备走了。真是的,风好大。也不知道怎么会突然吹这么大的风。一种不好的感受从我心里冒出来,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受着风吹,可能是我的心在受着风吹。

他没有看出来我要走的意思。他站着,即便这个时候已经转身面对我很久,也没看出他要挽留我多聊几句的意思。他的眼睛和张国荣的一样,很深情,很温柔,可就是没有什么话从那眼神中飘出来。

等我转身的时候他突然说:“你觉得我们是不是应该生活在一起?他们都这样说的,我们的邻居,他们觉得我们这样好的年轻人,就应该生活在一起,一辈子不分开。”

那这样的话,我必须停下脚步了。嘴角上已经泛起笑容,但我咬着嘴唇把这个笑容像蜜一样吃掉。我不能表现得很高兴。应该严肃而且故作吃惊地转身问他:“你怎么会有这么放肆的想法?”

我转身过来,望着他的眼睛,憋着情绪脱口而出:“你说真的?”

真是该死呀,我应该说:“你怎么会有这么放肆的想法?”要带着责备的语气质问他。

我还是沉不住气。奶奶说得对,年轻人就像花瓣,经不起风吹脑壳,一吹就晃荡。

我觉得脑壳都是晕的。爱情确实会冲昏人的脑袋。

“你不答应吗?”

“我答应啊。”

“那我们去领个结婚证吧?”

“好啊。”

“那我们现在就去?”

“好啊。”

“你真的想清楚了吗?”

“好啊。”

“这可不是我们小时候做游戏了。他们说,领了结婚证,两个人就要一辈子捆在一起了。你不快乐的时候,也必须在我面前不快乐,你想哭的时候,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哭了。你要躲起来哭。他们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好啊。”

“你是不是不会说话了?我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好啊,我和你一起死。”

“会不会死得太早了?你二十岁,我二十二岁。”

“晚死也是死。”

“那我们现在就去吗?”

“好啊。”

原来婚姻是这样的啊,她脱掉了她的黑丝袜,脱掉了牛仔短裙,脱掉了白衬衫,口红也抹掉,披肩头发也扎起来,以往最让我着迷的装束全部因为要下地干活而通通改变了。现在,她和我妈一样,穿着朴素的旧衣裳站在田埂上割草。我迷惑地望着眼前的这一切,太不真实了,或者说,真实得有点不能接受,这好像与我想要的生活出入很大,我看到这片场景,心里没有感到半分幸福;这个还很年轻的姑娘,我真心喜爱的人,我的新妻子,她正在无知而茫然地朝着我妈走过的老路上走。我有点愧疚,这一切是我造成的,不然的话,她这会儿还在城中理发店上班呢。让一个人一下子跌入婚姻的坟墓,而自己也跟着跌进去,是对的吗?我们好像还没有去过更远的地方,主要是我还没有去过,如果一个男人要成为一个女人的丈夫,是不是应该先去看一看外面的世界?比如去海上航行一年,去沙漠走一趟,去高山爬一程,游过三百米的长河,去冬天的大雪里捉三只兔子(这是我小时候的梦想),在险峻的地方被救或救人,这样才能回来结婚,才能波澜不惊,仿佛经受够了大风大浪,回来享受这显然是索然无味的幸福生活?她也一样,她还没有学会理发的所有技术,还没有经受够外界的动荡和无奈,还没有甘心情愿回来接受这种当牛做马的生活,接受无怨无悔地跟着我,在这片土地上,我做凡夫,她做俗女,我们两个都像是抚摸到了生活纹理的内部真相,终于从那些繁华的闹市中隐退至此,平静地过日子。

一切都开始得太早,爱情才刚刚发芽,应该让它在树尖上多待一会儿,让它汲取日月精华,让它慢慢经过时间洗礼,成为一颗饱满潮湿的果子。它不该如此快速地坠入尘土。可是眼下,在这条田埂上,像两只可怜的蚂蚱,我们慌慌张张地,要在这个生活的大坑中用我们沙哑的嗓音手忙脚乱地弹唱了。

她都晒黑了,你看,如果回到二十一天前,她还是白生生的面庞,秀气的眉眼,温柔好看的笑容。现在她也不笑了。手里握着一把镰刀(本身她应该拿着理发剪),有点恶狠狠地,在给眼前的土地剃光头——她把这称为“修地球”。

她很不高兴,因为昨天晚上她和我妈吵了一架。最不高兴的不是她跟我妈吵架,而是跟我妈吵架之后,我对这件事的反应:那就是,我什么反应都没有。她不能理解我当时的心情,我很慌张,不知道该帮谁。她觉得我应该站在她的立场,如果可以的话,帮她说几句话就更好了。但我能怎么办呢?当我妈张口喊我一声“小宝”,用那种含冤的语气,我最害怕她这种语气,我就整个人都碎了,就没办法说什么帮衬自己新妻子的话了。我非常了解妈妈的性格,她是个很能哭诉和说道的妇人,而且有几十年与我奶奶明争暗斗的“作战”经验支撑,在这一点上,任何演员的演技恐怕都没有她的丰富和具备了极大的杀伤力,我的新妻子根本不是对手,她那点儿小性子在“老战士”面前,什么用都没有。我其实最好不要表现出半点儿帮衬新妻子的态度,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获得这位老女主人的“开明”和“仁慈”的优待。

但是她不明白我的用意,这年轻气盛的姑娘,直到现在,都没有抬起眼睛看我一眼。我站在她们干活的田埂边的大路上很久了。

我哪里会处理婆媳关系呢,早就有人提醒我了,女人是最麻烦的,生你的那个,和爱你的那个,都是一个比一个麻烦。我真是早早地自找麻烦。

她们都不说话,都故意在看我先跟谁说话。我跟谁说话,恐怕都难免一条死路。我战战兢兢,抖抖索索,非常理解我爸当年的窘态了。有些东西它确实会遗传,我觉得自己现在不仅是“妻管严”,还是“妈管严”,我是个病人,而她们是病毒,哪一个我都惹不起,都能轻而易举要我的小命。我不知道该去站在我妻子那边割草,还是站在我妈这一边割草,我站哪一边,好像也都是死路一条。如果我选择站中间就更坏了,她们会一起恨我,觉得我没有立场。

昨天晚上我妻子问我:“你站在哪一边?你妈那边,还是我这边?”我说我站在真理这边。

今天早上我妈偷偷问我:“你站在哪一边?你婆娘那边,还是我这边?”我说我站在真理这边。

真理,咳,在清官难断家务事里,哪有什么真理。现在我站马路边,只觉得无立锥之地,她们任何一边我都站不起,她们两个的中间位置更站不起,真理永远在夹缝中,受着无比多的煎熬。

二十一天前多好啊,爱情才刚刚发芽,姑娘也很漂亮,说话和笑容都甜蜜。那时候她穿着黑丝袜,牛仔短裙,高跟鞋,披肩秀发,还有那火红新鲜的嘴唇,瞧瞧她现在——哎呀我的天老爷。

她们也不喊我下去,都等着我的态度,看我如何在两个重要的人之间选择站位。

我无能为力。我只能信赖她还有别的理想和追求。如果一个年轻姑娘在她妙龄的时候选择去远方,那你一定要为此鼓掌,因为她终于仿佛大梦睡醒;年轻虽然容易冲动,却也更容易醒悟,她原本以为能承担起爱情落到地面砸出的大坑和灰尘,可她毕竟年轻啊,她会因为年轻而灵活,而对眼前的处境感到悲哀,而忽然直觉她冲动选择的结果并非她所想要,那么,她就会用清澈的眼睛望着你说:对不起,是我太年轻了,我不能接受这种生活,我原先以为我可以。

现在我只能想象并指望她能改变这种境况了。我宁愿她来改变。当然我的这种想法的确显得很不负责任,明明是我想要打退堂鼓,却希望擂鼓的人是她。

她应该会自己放弃的,如果她还是个有理想的姑娘,要不了一会儿她就会主动丢掉镰刀了。如果她这一刻突然走近我说,我要离开这个地方了,我觉得我还没有准备好,我还需要继续学习理发技术,而你,一个健壮的年轻男人,还没有出去远行过,所以,你觉得呢,我们还是暂时先忙别的事情,如果你没有意见,那我们就有缘再见,你说行不行?

如果那样的话,我一定说行。

我等着她丢下镰刀。

——啊,天哪,我心爱的姑娘,她从不令人失望,她真的如我所愿丢下了镰刀,虽然满眼委屈,但是果断而自信地从田埂上向我走来了。

我妈以为她在生气呢,她要张嘴喊住她。“不!”——我说,这回我大声阻止了妈妈。她根本不懂我需要怎样的生活,这种鸡毛蒜皮的日子,我暂时不打算要了。我可不能让她坏了我的事。

就是这样,她走过来了,在我面前,像个瞬间老去的人,含着一丝抱歉的笑容,轻微地扬了扬手,说道:“你看见了,我根本干不了这些活,不仅仅是干活的问题,你知道我真正想说的是什么?我现在不能不承认我妈说的话,像我这样的姑娘,喜欢端着酒杯对着月亮喝酒的姑娘,根本对付不来这种日子,至少现在还对付不来,拿剪刀和拿镰刀完全是两种不一样的感受,之前我以为我可以承担这些繁杂的事情,以及跟你母亲会相处得像是亲生母女,但是你看见了,我做得一点儿都不好。我更喜欢做一些喜欢的事情,理发,或者去街边摆摊卖水果,下班之后,穿着漂亮轻便的衣服走在陌生干净的街道上,我还想学会了理发到更多更远的地方去,到了一定的年纪有了一点积蓄,我会成为一个冒险家,也可能渐渐因为流浪而直接成为流浪者,总之,我对远方的迷恋以及对未来的想法,在这二十一天里越来越强烈。我相信你也是,你辗转反侧开始思考我们之前匆匆做的决定,那时候我们坚信在一起生活就一定过得好,那时候我头脑昏昏,你告诉我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一点儿都没有犹豫,我愿意早死,反正是个死。现在我觉得,晚死一天才是对爱情和婚姻最大的尊重和意义。我还没有考虑清楚,你也还没有,天知道我们这种所谓的‘青梅竹马’的感情,是不是受了邻居们的蛊惑,或者是受了我们自己的想象的蛊惑。或许二十一天前的爱情只能叫做喜欢,叫做怦然心动,现在才是爱情的真正开始,因为我爱你,所以我要离开你,因为你也打算离开我,这一点我终于看懂了,到了这一刻,才算是真正闯入了你的内心,看到心爱之人真正所求。你也是这几天才弄明白我的心思,对不对?我就知道是这样。也许婚姻最大的好处在于,它用它那沉重的真相把我们两个年轻人给撞醒了。我的话说完了。你有没有什么话说呢?行,我知道你没有,我说了你想说的话,那就这样吧,我们有缘再见,行不行呢?”

“行,太行了。”我赶紧说,这话几乎带着笑声了。

“就知道你也不愿意早死。”

“是的,不能这么早。”

“那现在,我们去把二十一天前的‘承诺’注销了吧。”

“好啊,注销吧。”

“我们这样的年轻人,就该坦率真诚,如果我们感到不快乐,我们就要说出来,如果我们爱对方的心力还不够对付庞大的生活,那我们就暂时分开,你说对不对?”

“对啊,是啊。”

“那我们出发,然后再见吧?”

“好啊。”

“可我们不能这样去,我们需要大吵一架,就是现在,马上,突然毫无征兆地就吵起来。”

“你倒是提醒我了,我们确实需要闹出矛盾,闹得不可开交。”

“是的。我们需要让别人看到,生活已经让我们真正地过不下去了。他们会更加接受这样的结果。”

“是的,他们会同情我们。”

“他们也会嘲笑我们。”

“无所谓。”

“是,无所谓。”

路边的众人

“才二十一天他们就散伙了?”

“是呀,真是不负责任,真是儿戏。”

“真是越看越不像话,真是脑子不清醒。”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看她那个样子就不是能过日子的人,好吃,好穿,好打扮,好胡思乱想。”

“看他那个样子就不是能过日子的人,好发呆,好游荡,也好胡思乱想。”

“但也许只有他们能把生活折腾明白,不是吗?”

“——天哪,也许是的。”

……

节选自《青年作家》2023年第6期

【作者简介:阿微木依萝,彝族,1982年生于四川省凉山州。自由撰稿人。著有小说集五部、散文集三部,曾获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等奖项;现居四川西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