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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作家协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选题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四川作家网 编辑:骆驼 时间:2022-03-22

各市(州)、产业作协,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办法》(2022年3月10日修订)规定,2022年度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选题征集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22年度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6日接受申报。

二、凡符合《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办法》(2022年3月10修订)要求,无论作者是否为四川省作家协会会员,均可申报。

三、各市(州)、产业作协以省作协团体会员单位名义集中向省作协创研室报送推荐选题;省直系统作者申报的选题由省作协省直分会集中向省作协创研室报送推荐选题;外省(市、区)作者及其他非团体会员单位作者直接向省作协创研室申报。

四、2022年度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紧紧围绕迎接庆祝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坚持守正创新,推出跟上时代的文学精品,奋力开拓新时代文学新境界,设立“迎接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主题专项。

本专项申报选题应聚焦乡村振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带一路”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现实题材,全面展示新时代的变革性实践、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果,深刻书写伟大时代的历史跨越,激励人们意气风发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提倡艺术手法和风格的多样性,力求思想精深、艺术精湛。

作者可依据重点作品扶持工作年度专项进行申报,也可另行提出选题申报。

五、申报的创作选题须为长篇作品或围绕特定专项创作的完整作品,理论评论选题须为专著。不接受个人或多人作品合集。申报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格,说明写作计划,提供构思大纲和不低于3万字的作品文本。

六、曾获省作协重点作品扶持作者,如扶持作品尚未结项,不得申报本年度选题。征集截止日前已出版的作品,不能申报本年度选题。

七、各团体会员单位接受申报后,对申报选题进行论证和筛选,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省作协省直分会推荐选题原则上不超过10部,成都市作协推荐选题原则上不超过5部,其余团体会员单位推荐选题原则上不超过3部。纸质申报表1份盖章后与电子文档同时报送至省作协创作研究室,相关纸质材料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

电子文档请发送到:1813266738@qq.com;

纸质申报材料寄四川省作家协会创作研究室(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85号)。

联系人:徐良、张语婷,028-86611208   85919408。

 

附件:

1.《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办法》(2022年3月10日修订)

2.《2022年度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申报表》

 

四川省作家协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附件:

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办法.doc


2022重点作品扶持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