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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作家协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选题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四川作家网 编辑:骆 驼 时间:2021-03-09

 

四川省作家协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选题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产业作协,机关各处(室),机关党委,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办法》(2021年3月8日修订)规定,2021年度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选题征集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21年度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3月31日接受申报。

二、凡符合《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办法》(2021年3月8日修订)要求,无论作者是否为四川省作家协会会员,均可申报。

三、各市(州)、产业作协以省作协团体会员单位名义集中向省作协创研室报送推荐选题;省直系统作者和非团体会员单位作者直接向省作协创研室申报。

四、2021年重点作品扶持设立两个专项。作者可依据重点作品扶持工作年度专项进行申报,也可另行提出选题申报。

1.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申报选题应深刻表现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光辉历程、伟大贡献和历史经验,深情讲述在党史、革命战争史和新中国史中涌现出的可歌可泣的故事,着力描绘中国大地上正在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充分体现党在新时代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的核心作用。

2. 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深入发掘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感人事迹和典型人物,讴歌新时代乡村生活巨变,反映新时代乡村风貌。

五、申报的创作选题须为长篇作品或围绕特定专项创作的完整作品,理论评论选题须为专著。不接受个人或多人作品合集。申报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格,说明写作计划,提供构思大纲和不低于2万字的作品文本。

六、曾获省作协重点作品扶持的作者,如扶持作品尚未结项,不得申报本年度选题。征集截止日前已出版或发表的作品,不能申报本年度选题。

七、各团体会员单位接受申报后,对申报选题进行论证和筛选,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成都市作协推荐选题原则上不超过5部,其余团体会员单位推荐选题原则上不超过3部。纸质申报表1份盖章后与电子文档同时报送至省作协创作研究室,相关纸质材料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

电子文档请发送到:Zxcydmj@163.com;

纸质申报材料寄四川省作家协会创作研究室(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85号)。

联系人:徐良  电话:028-62702406,85919408。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申报

       表》

 

附件.docx



四川省作家协会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