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作家协会主办
根据《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文学评论扶持办法(试行)》规定,现面向全国征集2023年度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文学评论扶持选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23年度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文学评论扶持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1月30日接受申报。
二、申报者请仔细阅读《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文学评论扶持办法(试行)》,根据要求进行申报。
1. 项目申报者应具有相当的理论功底和研究实力,严谨的学术态度和较高的文学追求。
2.申报选题须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当代四川领军作家作品及文学思潮、文学现象等为主要内容的理论、评论为主,兼及全国文学创作总体状况研究,暂不接受对外省作家作品评论和研究的选题;选题对四川文学整体现象和重要问题的研究应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选题应注重对当下四川重要作家作品评论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3. 项目申报者须按照征集通知要求提供详细的研究计划或构思大纲。每个项目选题成果10000字。
4. 鼓励外省(市、区)评论家以当代四川领军作家作品及文学思潮、文学现象为主要内容的理论评论选题的申报。
5.不接受申报截止日之前已出版或发表文学评论成果的申报。
6.主办单位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者确保申报项目的政治性和原创性,并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四、重点文学评论扶持工作由省作协党组统一领导,聘请专家组成重点文学评论扶持项目论证委员会,对征集的选题进行论证,以投票方式决定重点文学评论扶持项目,经省作协主席办公会审议并报省作协党组审批,最终确定的重点文学评论扶持项目将在四川作家网公布。
五、项目选题直接向扶持办公室申报。纸质申报表1份盖章后与电子文档同时报送至四川省作家协会创作研究室,相关纸质材料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成都市红星路二段85号(省作协创研室);
电子邮件:cyshl@foxmail.com;
联系人:黄老师,028-85919408。
2.《2023年度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文学评论扶持项目申报表》.doc
四川省作家协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