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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启动成都文学院2023年(第十四届) 签约作家选聘工作的通知
来源:四川作家网 编辑: 时间:2023-02-23

各区(市)县文联、作协: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落实市第五次文代会部署要求,2023年,成都文学院继续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成都元素文学创作活动,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23年(第十四届)签约作家。

成都文学院力求扶持围绕改革开放45周年、成都建设公园城市示范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德眉资同城化、大运会、新时代乡村巨变、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科技创新和科幻、红色文化等重要题材,开展主题创作和“优作优扶”工作。欢迎具有一定创作实力的作家、特别诚邀著名作家参与创作活动,也欢迎推荐具有较高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原创文学(尤其是长篇小说)签约。成都文学院将按“优作优扶”原则,给予签约作家1至5万元的创作出版扶持。

选聘工作按照《成都文学院选聘2023年(第十四届)

签约作家方案》进行,须填报《成都文学院签约作家(长篇小说/其它体裁)申报表》或《成都文学院特邀作家申报表》(也可在“成都文艺网”上查阅下载),并提供相应材料。

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22日止,申报材料报送地址:成都市文联,邮政编码:610041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1599号孵化园9号楼E座5层1号;联系人:秦雅楠,电话:028—86021768;电子邮箱:wenxuechu@163.com。

 

附件:成都文学院选聘2023年(第十四届)签约作家方案.docx


 

成都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年2月22日

 

 



成都文学院选聘2023年(第十四届)签约作家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落实市第五次文代会部署要求,2023年,成都文学院继续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成都元素文学创作活动,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23年(第十四届)签约作家,开展主题创作、主题采风并做好“优作优扶”工作。

一、创作主题

作家要心系民族复兴伟业,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旗帜,热忱描绘新时代新征程的恢宏气象,从时代之变、中国之进、人民之呼中提炼主题、萃取题材,围绕改革开放45周年、成都建设公园城市示范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德眉资同城化、大运会、新时代乡村巨变、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科技创新和科幻、红色文化等重要主题,强调作家对社会责任的担当,讴歌成都改革发展成就、人民美好生活的深度题材作品,彰显成都悠长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倡导健康文化风尚,提倡创作思想深刻、清新质朴、刚劲有力的精品力作,用情用力讲好中国故事成都篇章,向世界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成都形象。为支持成都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奋力打造中国西部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美誉度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文学力量。

二、体裁及题材

(一)作品体裁

长篇小说(含网络文学出版、长篇儿童文学)、长篇报告文学(含长篇纪实文学、传记文学)、中短篇集(含散文集、诗歌集、故事集)、电影电视剧本等原创作品。

(二)题材范围

现实题材为主,兼顾历史题材和其他题材。尤其是长篇小说要求题材独特,艺术上有突破,结构新颖,在当代文坛有一定的影响力,传递正能量,力求塑造时代经典。

1.当代现实题材。重点围绕改革开放45周年、成都建设公园城市示范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德眉资同城化、大运会、新时代乡村巨变、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科技创新和科幻、红色文化等重要主题,反映以“中国梦·成都篇章”为背景的现实生活,表达人们在寻梦、追梦、圆梦过程中的深度感受,宣传各行各业先进人物和百姓身边“善行义举”,反映成都故事、城市精神、地域特点、健康时尚风貌,力求以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相结合的美学风格,塑造吸引人、感染人、打动人的文学艺术形象,为时代留下难忘的文学艺术经典。

2.红色文化题材。以成都为背景,反映壮怀激烈的革命历史风云,重点关注中国共产党建党102周年、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6周年、全民族抗战爆发86周年、抗日战争胜利78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7周年相关的重大题材,塑造个性鲜明,具有精神感召力和感染力的人物形象,推出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的红色精品力作。

3.历史文化题材。以曾经生活在成都的历史名人,古蜀文化遗址、工业文明遗址、历史文化街区、古镇、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祠堂)等历史文化遗迹为线索,挖掘独具特色的成都故事,传承优秀历史文化,彰显成都作为全国十大古都和历史文化名城的独特魅力。

4.民俗风情题材。以蜀锦、蜀绣、川剧及成都特色的餐饮文化等为线索,表达出成都和四川独有的人文魅力与风情特色。

5.都市生活题材。通过表达都市生活,反映成都良好的营商环境,实现青年创新创业、筑梦成都、成就未来,追求幸福美好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正确的人生观、婚恋观,体现成都“乐观包容、友善公益”的城市温度。

6.其他题材。

三、选聘名额

原则上,签约作家15位,驻院作家1位,重点关注作家5位。

作品涉及长篇小说(含网络文学出版、长篇儿童文学)6部,长篇报告文学(含长篇纪实文学、传记文学)4部,中短篇集(含散文集、诗歌集、故事集)4部,电影电视剧本1部。重点关注作品5部。

(一)主题创作:围绕改革开放45周年、成都建设公园城市示范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德眉资同城化、大运会、新时代乡村巨变、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科技创新和科幻、红色文化等重要主题的作品,各1部。选聘名额共9位。

(二)其他创作:选聘名额6位。

(三)关注作品:根据申报作品质量、数量情况,关注作品限5部。

(四)驻院作家:1位。

四、签约时限

签约作家一年一聘,如因需要,可连续受聘,但必须重新申报。2023年3月底前为报名、审核、评审时间。

五、签约作品要求

(一)申报作品具有成都元素将作为2023年成都文学院签约的优先条件。

(二)作为特邀签约的获得国家级文学奖项的著名作家,条件适当放宽。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作品的最高标准。成都文学院签约作品和特邀作品出版后,图书需上架(京东、当当、淘宝网)线上销售。其中,标注首印数(不低于1万册)且具有鲜明成都元素的图书,才有资格进入“优作优扶”评审,获得一、二等创作扶持金。

(四)成都文学院扶持的一、二等作品,必须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现实题材作品;体现鲜明的成都特色,正面传播“创新创造、优雅时尚、乐观包容、友善公益”的天府文化。

六、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凡创作题材符合上述要求,具有鲜明成都元素的创作选题及定点深入生活的计划,拥有一定创作实力的,尤其是中青年作家,可申报签约作家,也可推荐名家作为特邀作家参与创作。

(二)申报长篇小说类签约作家,须写出长篇小说的详细提纲及创作出版计划,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包括小说题材、表现内容、故事线索、人物设计、结构方式、作品题旨、有何创新、写作时间安排及已有进度等。

(三)申报其他体裁类签约作家,须写出创作出版计划,包括作品体裁、题材、内容梗概、主要特色、创作进度安排、作品发表或出版安排等内容。

(四)申报作品必须在2023年内正式出版或发表。原则上在2023年11月10日前提供样书或样刊,接受院方图书审查。同时,图书出版物需提供商家(京东、当当、淘宝网)线上销售佐证信息。

七、选聘程序

(一)印发选聘方案及申报表,同时在媒体发布公告,启动选聘工作。(主要在中国作家网、四川作家网、成都文艺网上发布公告。)

(二)组织推荐和个人申报。

1、组织推荐。原则上每个区(市)县文联只能推荐3—5部。

2、个人申报。可以直接到成都文艺网下载申报表格,填写后连同创作计划一起反馈成都文学院。

(三)申报材料汇总后,由成都文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审议,确定符合条件的中标作品和拟聘的签约作家。

(四)由成都市文联审批。

(五)成都文学院与受聘作家签订协议。

八、应聘任务

(一)签约作家在签约期内,须严格遵守协议中的各项约定,按时按质完成创作指标,并服从院方安排,积极参加院方组织的各项文学活动。

(二)签约作家必须以“成都市文学院签约作家”身份向成都文学院报告深入生活点位,积累生活体验。

(三)签约作家深入生活期间,开设“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写作之“我在现场”微博、微信,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示自己在生产、建设等一线,与人民群众面对面、心连心的采风、交流场景。

(四)签约作家须于2023年12月1日前,以“成都文学院签约作家”或“成都文学院特邀作家”身份在学校、社区等相关点位完成1场新书分享活动,并联络相关评论家在报刊或新媒体平台(如微博、微信公众号)发表不少于1篇与签约作品相关的评论文章。

(五)签约作家须参加成都文学院组织的签约仪式、采风交流、座谈总结,无特殊理由不得请假。

(六)签约作家必须以“成都文学院签约作家”或“成都文学院特邀作家”身份,公开出版(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或发表(省级以上文学刊物)所申报作品。发表的基本标准为:小说8万字;报告文学、儿童文学、散文6万字;诗歌4万字(诗歌按10行1000字计算);影视剧本2万字以上。

(七)根据文学院工作需要,参加并完成下达的临时写作任务。

(八)文学院有权将签约期间创作发表的作品结集为成都文学院丛书出版。

九、履约认定

合同期满时,由院方组织考核评估,对受聘作家的履约情况予以认定,即未完成、完成、超额完成。

十、待遇

(一)在按时完成合约任务并经评审合格后,按照“优质优扶”原则,每人将得到院方的一次性创作扶持(含税):

当年12月10日前组织完成作品审查(专家审查与作者互评相结合),视签约作品质量,划分三档,给予:一等5万元,扶持1名(须长篇类,宁缺勿滥,可空缺);二等4万元,扶持2名(宁缺勿滥,可空缺);其余扶持基数,按每位长篇小说类(含网络文学出版、长篇儿童文学、长篇报告文学、长篇纪实文学、传记文学)2万元、中短篇集(含散文、诗歌、故事集、剧本)1万元发放创作扶持资金。

签约电影电视剧本在拍播后,作者协调出品方将“成都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列入联合出品单位之一的,经院方审定可再给予作者2万元扶持资金。

当年未完成出版的签约作品,由关注作品依次替代;当年未用完的(一、二等)扶持资金,报经市文联研究同意后提高扶持基数,以实现创作扶持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二)鼓励签约作品首印数不断提升,首印数据将作为图书实行“优作优扶”评审的重要依据和考核指标;鼓励签约作家与中国作协和省级作协创作研究室、文学院(所)、出版营销单位等在国际书展期间联合组织作品研讨会,碰撞创作灵感,提升创作水平,扩大成都文学院影响,年内适度资助作品研讨1至4次,其申报方案经院方审查同意后,可适当给予扶持经费1万至2万元/场。若作品反响强烈,文学院可推荐参评省级以上文学奖项。

(三)签约期内,凡以签约作家身份超额完成任务,提交2部及以上样书(须为2023年印刷出版)的作者,院方按相关程序审定后,可按题材扶持基数10%的比例给予额外鼓励。所签约图书获得省级以上文学奖的,按市上相关政策另行奖励。

(四)驻院作家根据成都文学院要求提供服务,按月领取补贴。

十一、违约责任

(一)原则上,2023年11月10日之前未提供样书或样刊者,不享受“优质优扶”原则的创作扶持。2023年12月10日之前未能完成创作出版任务和提供图书的签约者,将不予发放创作扶持。对其中没有特殊理由的,2年内不得再聘。

(二)签约作家在受聘期间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院方有权单方面中止签约合同。


附:申报表格下载

成都文学院签约作家(长篇小说)申报表.docx

成都文学院签约作家(其他体裁)申报表.docx

成都文学院特邀作家申报表.docx